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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9 发布人:孙丹 作者: 点击率:10次

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6〕14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预科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另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认定资助对象的退役士兵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一档(本学年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因一档助学金学校下拨名额多于学院认定的特别资助对象3人,故原来一般困难学生且符合以下要求(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近期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可以进行提档申请,请单独填写附件3。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班级评审小组做好审核推荐收集工作。

2、班级评审小组于2026年11月3日16:00前将《xx班2026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2),《xx班2026年国家助学金提档申请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dqfzzzzx@163.com,并将班级备案表横版打印并签字(手签),交至(钱塘校区)综合楼705孙老师处(办公室电话:0571-86929064),(南浔校区)望湖书院B489自动化25-1胡永杰处(15759804682微信同号)。

3、在班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学院资助评审小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核确定。

附件1 助学金名额分配.pdf附件2.XX班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xlsx附件3XX班2026年助学金提档申请表.xlsx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