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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电气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1 发布人:吴盛璇 作者:吴盛璇 点击率:10次


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6〕14号)、《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执行

按照上级下达的评选名额,严格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5〕77号)等规定执行,程序规范严谨,公平公开公正。(详见《学生手册》)

三、推荐流程及名额分配

各班级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组织学生申报并完成初评工作。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最终确定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



专业/组织

班级

人数

合计

省政府名额

23电自

电自23-1

52

104

4

电自23-2

52

24电自

电自24-1

43

127

5

电自24-2

42

电自24-3

42

25电自

电自25-1

40

158

6

电自25-2

39

电自25-3

39

电自25-4

40

23电自ZB

电自ZB23-1

42

42

1

24电自ZB

电自ZB24-1

40

40

1

25电自ZB

电自ZB25-1

39

39

1

23新能源

新能源23-1

43

85

3

新能源23-2

42

24新能源

新能源24-1

38

76

3

新能源24-2

38

25新能源

新能源25-1

35

68

2

新能源25-2

33

25新能源S

新能源S25-1

37

37

1

23自动化

自动化23-1

46

91

3

自动化23-2

45

24自动化

自动化24-1

38

78

3

自动化24-2

40

25自动化

自动化25-1

36

71

3

自动化25-2

35

23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23-1

41

81

3

智能电网23-2

40

24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24-1

35

71

3

智能电网24-2

36

25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25-1

34

67

2

智能电网25-2

33

23智能感知

智能感知23-1

38

76

3

智能感知23-2

38

24智能感知

智能感知24-1

28

59

2

智能感知24-2

31

25智能感知

智能感知25-1

28

57

2

智能感知25-2

29

注意事项:

1.学院建议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按每班1个分配;若名额多于班级数,在符合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多余名额优先面向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较高者倾斜。专业内部另有约定俗成规则的,从其规定。

2.学校下达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共53个。学院按测算比例0.03732(约每26.8人1个名额)测算各专业名额,并四舍六入五成双核定,19个专业核定名额合计51个,预留2个名额组织PK竞评。其中,23电自ZB(测算1.57)、25新能源(测算2.54)、25智能电网(测算2.50)3个专业因测算值均处于".5"附近,核定名额分别为1、2、2个;上述3个专业共5个班级(电自ZB23-1,新能源25-1、新能源25-2,智能电网25-1、智能电网25-2)各自经班级评议推选1名代表,参加学院剩余2个省政府奖学金名额的竞评。

3.各班级须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评审过程中班主任须全程参与、全程把关;评审标准与办法由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成员总数须为奇数,名单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班级评审办法及最终推选名单亦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4.若班级或专业出现名额空余,则予以回收,相关名额的分配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5.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当学年不再享受学校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但保留相应奖学金奖项的荣誉称号。

四、上报材料及评选时间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交至所在班级,经班级推荐后,由班级统一填写《省政府奖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2)。

2.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请以"班级+省政府材料"格式命名,于10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dianqi2026pjpy@163.com。纸质版材料仅需提交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勿变动表格格式;审批表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必须有班主任签字),于10月13日16:00前提交:南浔校区交至遂稳楼南521,钱塘校区交至综合楼705。

3.电自ZB23-1、新能源25-1、新能源25-2、智能电网25-1、智能电网25-2五个班级中,参加剩余名额PK评审的5名同学,请在班主任主持的班级评议环节结束后,于10月12日16:00前联系奖评部工作人员孔维怡(电话:16605838238),评审条件与要求将届时说明。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1日



2025-202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2025—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