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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推选学校2025年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发布人:李雯雯 作者: 点击率:10

同学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落地见效,展示大学生富有朝气、睿智拼搏的亮丽风采,激发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和创新创业的精神,营造清新学风和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浙水院〔2025〕73号)以及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5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暨优秀学子事迹报告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现组织开展推选学校2025年度“十佳大学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学生

二、推选名额

电气工程学院候选人推荐名额为2名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德育考核均为优秀;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秀,2025年度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候选人推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候选人可自我推荐或班团组织民主推荐,由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产生,公示后报学工部审核。每位候选人须认真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经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

2.材料审核

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如发现事迹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3.投票评选

通过现场评选产生“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组织召开“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报告会。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代表和现场专家进行现场投票评选。按照学生代表现场投票、评审组现场投票等计算候选人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0名为“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11-15名为“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建议名单。

4.网上公示

“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在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

每位申报者须认真完成填写以下材料: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附件2);

3.以第三人称撰写的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word版本)

4.表格以及事迹里出现的荣誉奖励佐证材料(pdf版本)

5.大于1MB的高清个人数码生活照片

    以上材料请打包后以“班级-姓名-十佳大学生材料”命名,于2026年4月6日中午12:00点前发送至邮箱dianqi2025pjpy@163.com。过时不候。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xls